公平公正:确保争议处理的公正性,不偏袒任何一方,以事实和法律为准绳。
效率优先: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,追求争议处理的快速高效,减少对行业正常运作的影响。
自愿参与:争议双方应自愿接受本规则并参与争议处理过程。
保密原则:对争议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予以严格保密。
教育与预防:通过争议处理,教育成员遵守行业规范,预防未来争议的发生。
四、争议处理机构
设立“行业争议调解与仲裁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“委员会”),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,负责受理、调解及裁决行业内的争议。委员会成员由行业资深专家、法律顾问及中立第三方组成,确保处理过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。
五、处理流程
提交申请:争议一方或双方可向委员会提交书面争议处理申请,详细说明争议事项、证据材料及诉求。
受理审查: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,进行形式审查,确认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后,正式受理并通知争议双方。
调解阶段:委员会组织调解会议,尝试通过协商达成双方可接受的解决方案。调解过程中,可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参与。
裁决阶段:若调解未果,委员会将根据提交的证据材料,依据行业规范及法律法规进行裁决。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,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。
六、违规违约处理
对于违反行业规范、合同条款或本规则的行为,委员会可根据情节轻重,采取警告、通报批评、罚款、暂停或取消行业资格等措施。同时,鼓励行业成员相互监督,共同维护行业良好秩序。
七、调解与裁决
调解协议:经调解达成的协议,由争议双方签字确认,具有法律效力,双方应自觉履行。
裁决执行:争议双方对裁决结果无异议的,应自觉执行。如一方拒不执行,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八、附则
修订与解释:本规则由委员会负责修订与解释,修订内容需经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,并向全行业公布。
生效日期: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则不符的,以本规则为准。
适用范围补充:对于特定领域或特定类型的争议,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则,作为本规则的附加条款执行。